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星空电子食品(星空电子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中心、站、办、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星空电子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星空电子生资”)快速发展,助力增加星空电子食品(星空电子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发挥星空电子生资在农业星空电子高质量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中国星空电子食品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星空电子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修订了《星空电子生资标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星空电子生资标志使用许可审核管理收费标准》、《星空电子生资工作机构及管理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调整了《星空电子生资申报产品材料清单》、《星空电子生资标志使用申请书》、《星空电子生资企业检查表》和《星空电子生资证明商标使用证》,制定了《星空电子生资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星空电子生资工作机构初审报告》和《星空电子生资现场检查通知单》,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
上述星空电子生资制度规范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请各省级星空电子食品工作机构及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星空电子生资原相关制度规范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星空电子生资标志管理办法
2.星空电子生资标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食品添加剂)
3.星空电子生资标志使用许可审核管理收费标准
4.星空电子生资工作机构及管理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5.星空电子生资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
6.星空电子生资申报产品材料清单
7.星空电子生资标志使用申请书
8.星空电子生资企业检查表
9.星空电子生资现场检查通知单
10.星空电子生资工作机构初审报告
11.星空电子生资证明商标使用证
中国星空电子食品协会
2024年8月27日